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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财经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
学校全称:中央财经大学 


学校性质:教育部直属的“ 211 ”工程重点建设学校 


办学层次:博士、硕士、本科 


学习形式:全日制 


校本部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,邮编:100081 

校分部地址:北京郊区教学点——2007级学生在该教学点学习1年或2年。 


语种限制:对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/金融风险管理方向、电子商务专业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、保险专业精算方向、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、经济学专业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方向(实验班)、金融学专业国际金融和公司理财方向(实验班)限定为英语考生。 

男女比例:不限 


身体健康状况:按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执行。 


录取规则:公平竞争,公正选拔,公开透明,德智体美全面考核,综合评价,择优录取。 

1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,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,在重点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。 

2、专业按高考分数(含政策性加分)、志愿顺序录取,不设定专业分数级差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,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,不服从专业调剂的,作退档处理。 

3、在高考分数(含政策性加分)相同的情况下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优先录取。①具有体育、艺术特长的考生②相关成绩考虑英语、数学、语文成绩较好的学生。 

4、往届生和应届生在录取时同等对待。 

5、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,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00%-105%。 

6、报考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的考生须在高考中加试英语口语。调剂到该专业的考生有英语口语成绩的优先。 

7、考生未填报国际合作项目——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/金融风险管理方向专业志愿,学校不予调剂录取。 

8、经济学专业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方向(实验班)的学生入学一年以后,如有特殊原因提出转专业学习的申请,经学校同意,可在经济学、国民经济管理和统计学等3个专业中选择其一继续学习。 

9、金融学专业国际金融和公司理财方向(实验班)的学生入学一年以后,如有特殊原因提出转专业学习的申请,经学校同意,可在财政学、经济学、保险和税务等4个专业中选择其一继续学习。 


收费标准: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:6000元/生/年; 

统计学专业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、应用心理学专业经济心理学方向、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经济数学方向:5,500元/生/年; 

其他专业:5,000元/生/年; 

国际合作项目:学校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合作举办——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/金融风险管理方向:20,000元/生/年 


学位授予: 

1、财政学、金融学、国际经济与贸易、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/金融风险管理方向、金融工程、经济学、国民经济管理、保险、保险专业精算方向、税务、统计学、投资学、经济学专业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方向(实验班)、金融学专业国际金融和公司理财方向(实验班)等专业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。 

2、会计学、会计学专业注册会计师方向、财务管理、工商管理、市场营销、人力资源管理、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、电子商务、文化产业管理、劳动与社会保障、行政管理、工程管理、项目管理、房地产经营管理、体育经济专业体育经营与管理方向等专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。 

3、法学、社会学专业经济社会学方向、国际政治专业国际经济政治学方向等专业授予法学学士学位。 

4、汉语言文学专业财经文秘方向、新闻学专业财经新闻方向、广告学、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等专业授予文学学士学位。 

5、应用心理学专业经济心理学方向、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经济数学方向等专业授予理学学士学位。 

6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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